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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政市容和城市环境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7 12:00:00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西站地区管委会,各相关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各专业企业、各市政管线权属单位: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了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平稳运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各项市政市容领域环境整治及安全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节日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临近,11月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在京召开,市政市容领域保障任务艰巨、繁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安全生产运行及环境服务保障工作,继续推进环境建设重点任务,督促做好环卫专业作业保洁,保持市容环境整洁,并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明确,确保节日期间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平稳,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城市环境保障工作

  1、组织环境卫生大扫除,督促做好环卫专业作业保洁。

  各区县按照《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京政容函〔2013〕109号)要求,9月23日至25日,以“迎建国64周年,清洁首都环境”为主题,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加强对旅游景区(公园)、商业区、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进出站口,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人流密集区等群众身边环境卫生保洁,以及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村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院内和房前楼后、阳台楼道、地下室、自行车棚、地下车库等进行清扫、擦拭、整理,清理堆物料、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清洁阳台及楼道卫生,清洗擦拭公交站牌、交通护栏等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要求,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居民生活环境。活动中,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活动结束后对大扫除活动情况要开展检查评估。市垃圾渣土处、环卫协会要加强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2、落实行业管理保洁,确保责任区范围内干净整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北京铁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检查施工建设单位、公路管养单位、集贸市场管理单位、旅游景区(公园)单位、城市绿地管养单位、河湖管理单位、铁路养护单位,按照划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和标准,做好“十一”、中秋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市农委要指导督促郊区县按照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认真组织做好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3、切实做好公厕服务运行管理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县、各行业、各作业单位要加强公厕管理,保障公厕正常开放,每座公厕有专人负责,加密保洁作业频次,做到厕内无污物、无臭味、无蚊蝇,便器内无积存物,纸篓不溢满,始终保持公厕卫生干净、整洁。

  4、落实专业保洁作业单位责任,保证道路干净整洁。

  各环卫专业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作业标准,压尘、降尘作业,控制二次扬尘污染,提高作业质量,并加强自查自改,确保环境卫生作业高质量、高标准。特别是针对“十一”节日期间高速路免费通行,预计车流量增加的情况,首发公司、首都高速路发展公司、华北高速股份公司等相关作业单位要增加作业人员,保障足够车辆设备,提高作业频次,加强白色污染捡拾和渣土遗撤清理,尤其要做好收费站进出口50米范围内和服务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厕服务管理工作,确保高快速公路干净整洁。

  5、开展突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保障环境有序。

  结合生态环境和城乡环境建设各专项治理行动,各牵头单位节前集中组织开展非法小广告、无照游商、店外经营、黑车、非法“一日游”等突出环境秩序问题专项整治,保持治理行动的高压态势。各区县政府要将繁华商业区、公园及旅游景区、各类交通站点、地下通道、人行过街桥等区域作为治理和监控重点,建立联合执法小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巡查执法,全面遏制各类环境秩序突出问题。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市政市容领域设备设施平稳运行

  1、全面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检查。

  在中秋、国庆节前,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专业企业要以中秋、国庆期间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及重要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燃气、供热、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城市照明、地下管线及井盖、架空线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治理消除,因客观条件制约而不能马上解决的,要逐一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节日期间要加强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运行。

  2、加强节日期间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专业企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燃气、供热、环卫及城市照明、户外广告等各项在施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尤其针对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热计量改造、煤改气等各类供热工程安全施工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切实做好单位内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在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同时,注意做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要开展安全自查工作,保障消防设施完好,燃气用具和电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要严格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车辆带病出车和酒后驾车;要加强防盗措施,配备好保安力量,确保办公场所和生产场站的保卫安全。

  4、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首都反恐怖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反恐防范这根弦。燃气、热力、环卫、城市照明、户外广告等相关企业要加强本单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实体保护,落实人防、技防、协防工作,对易遭受恐怖袭击的重要部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专人看护。要加强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口查验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公安部门和市市政市容委值班室。

  5、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专业企业要加强值守应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确保节日及会议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燃气、供热、环卫、路灯和地下管线等各类公共设施应急抢险队伍,要切实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岗备勤,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送文字信息。

  四、及时沟通信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1、请各区县、各专业作业单位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国庆期间环境卫生保障方案及值班表报送我委(联系人:谢泽文,电话:660566255,邮箱:13911927700@139.com)。

  2、请各区县、各专业企业9月26日前,将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值班表报送我委(联系人:曹璐,电话:66011988,传真:66013685)

  3、请各区县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大扫除活动工作信息、检查评估结果和《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报我委(联系人:雷雯,电话:66056351,邮箱:leiwen@bjmac.gov.cn)。

  4、请各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专业作业单位于9月21日下午14:00前,报送中秋节3天假期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信息(见附件3);

  10月1日-7日国庆节期间,各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专业作业单位每日上午9:00前要报送过去24小时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信息(见附件3),天管委、西站管委、城六区、各专业作业单位报送至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各郊区县报送至市环卫协会。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和市环卫协会及时进行整理汇总,中秋节的工作信息于9月21日下午15:00时报我委,“十一”期间每日上午10时前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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